当肿瘤再次发作的时候,称之为“复发”。患者必须知道,那些第一次治疗时没有被完全清除或杀死的肿瘤细胞可能是肿瘤复发的罪魁祸首。这些肿瘤细胞可能小到在术后随访的过程中难以被CT、超声、核磁共振等常规影像学手段发现。
肿瘤复发,这并不表示以往接受的治疗是错误的,也不代表患者做错了什么,仅仅说明有少量肿瘤细胞在上一次治疗过程中可能存活了下来。这些肿瘤细胞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再次生长,发展为仪器设备能检测到的肿块。
当肿瘤卷土重来时,它并不总是出现在身体的同一个部位。举例来说,如果首次患的是结肠癌,转移的部位可能是肝脏,但是这种肿瘤仍然被称作结肠癌的肝转移,而不是肝脏原发性肿瘤。当最初的肿瘤扩散到一个新的部位,它被称作“转移癌”。再次出现一个与原发肿瘤没有任何关系的新肿瘤是有可能的。但这种情况相对罕见。相比之下,复发转移则更为多见。医生通常根据肿瘤复发的位置来界定是哪种复发类型。复发转移的类型分为:
1、原部位复发
复发肿瘤与原发肿瘤在同一个部位,或是非常接近。
2、淋巴引流区复发
当肿瘤在靠近原发肿瘤部位或距离原发肿瘤部位稍远些的淋巴结或淋巴组织内再次生长时,会出现这种情况。
3、远处转移
当肿瘤细胞扩散或转移到离原发肿瘤较远的器官或组织上,称之为“转移”。原部位复发肿瘤的治疗较其他两种要相对容易一些,不过也因人而异。
曾任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临床实践指南委员会主席
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医学博士
Lifespan癌症研究所胸部肿瘤科主任
曾在纽约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任职10年
曾在波士顿的麻省总医院癌症中心任职6年